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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信息

改革迸发活力创新驱动崛起 ——十八大以来民族种业全面深化改革发展纪实

时间:2016-12-13 14:13:18   作者:兔子养殖网   来源:www.tuziyangzhi.com   阅读:30   评论:0
内容摘要:  今年3月23日,在海南三亚举行的澜沧江-湄公河国家合作展上,86岁的中国“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介绍了最新培育的杂交水稻品种,引起泰国、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等五国领导人的浓厚兴趣。从“洋种子”长驱直入占领国内市场到“本土种”逆势崛起、收复失地...
  今年3月23日,在海南三亚举行的澜沧江-湄公河国家合作展上,86岁的中国“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介绍了最新培育的杂交水稻品种,引起泰国、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等五国领导人的浓厚兴趣。从“洋种子”长驱直入占领国内市场到“本土种”逆势崛起、收复失地,再到自主品种昂首走出国门、中国企业雄心勃勃参与海外收购。五年来,民族种业走过了极不平凡的历程。

  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的核心产业。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下决心把民族种业搞上去,抓紧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了完成总书记的嘱托,“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农业主管部门、科研单位、种子企业等在种业深化改革中全面发力,敢于自我革命,不断推进民族种业向纵深发展。几年来,民族种业夯基垒台、立柱架梁,总目标和主路径擘画已成,发展框架和制度体系井然明晰,产业要素和品种成果跃动奔涌,为“种业强国梦”注入强劲动力,也为全面深化改革探寻出一条独具特色的实践创新之路。

  民族种业能不能稳住我国粮食安全的基石,能不能支撑起农业转型升级的扭力?

  “饭碗”要端牢种业必须强

  粮食,从来都不只是饭碗问题;种业,也不仅仅是一个产业,它是农业大国的重要基石,是农业发展的核心,甚至是一个国家的安危所系。

  史书记载,公元前112年汉武帝灭南越国(今广东),其致胜关键就是控制其两大命脉:一个是武器,另一个就是“种子”。当时南越缺铁,汉朝下令停止卖铁给南越;同时,南越又缺种子,汉朝就悄悄将种子炒熟了卖给他们。武器原料没有了,种子又不能长出粮食,饥荒遍野,南越不战而败,被汉武帝一举消灭。

  炒熟的种子能成为一个国家覆灭的导火索,可见种子是何等重要。尤其对于我们这样一个近14亿人口大国而言,保障粮食安全,前提就是要坚守种业安全。只有牢牢把种业自主权抓在手中,中国人的饭碗里才能保证主要盛中国粮,这饭碗才算端得牢。

  李克强总理指出,我们有世界上最多的人口、最大规模的农业、最丰富的种质资源,也应该有世界上最高水平的农业科技、最具竞争力的现代育种产业。

  责任重于泰山,使命感之下是更沉重的危机感。我国种业走过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历程,逐步走向产业化、市场化。但遗憾的是,在新世纪最初十年,我国种业的起步也恰逢国际种业迅猛发展、跨国公司全球布局之时,国内种业市场放开后,民族种业发展遭遇巨大压力。跨国种业巨头的“洋种子”席卷而来,不仅震撼了国内种业市场,更警醒了种业人。

  有人将跨国种业巨头比喻成“航空母舰”,而国内种子公司则是“小舢板”。小舢板和航空母舰之间的区别不仅体现在企业的规模,还有科技创新和市场竞争的实力,更体现在科研体制、人才储备、经营模式、战略定位上……国外发达国家种业有着上百年的市场化历程,而我国自2000年《种子法》实施开始才真正迈入市场化进程。近百年的差距要在短短十几年时间赶上,谈何容易!

  “那个时候,我们心头都是沉重的,压力和责任很大。”玉米育种家程相文说。

  “把民族种业搞上去”的嘱托,时时萦绕在种业科学家、企业家的心头,这是号召,是嘱托,更是期盼。困难与差距,并没有成为妄自菲薄的理由,更是激起了中国种业人迎难而上、奋发图强的斗志与勇毅。

  “要从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出发,深化种业体制改革,加快健全种业科技创新体系,筑牢种业安全根基。”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强调。

  实现种业强国梦,是民族种业自我创新求变的关键抉择。2016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三个文件,十二届全国人大将现代种业立法提上日程,全面修订《种子法》,坚持深化体制改革、强化政策扶持、健全法治保障“三管齐下”,着力提升企业竞争力、品种创新力和供种保障力,吹响了民族种业振兴的号角……

  制约民族种业竞争力提升的症结何在?比“触动灵魂还难”的利益格局调整如何推进?

  涉入“深水区”啃下“硬骨头”

  党的十八大以来,种业之所以能够显现出崭新的发展格局,与五年多来种业领域啃下一块块“硬骨头”的深化改革密不可分。在这场历史变革中,作为种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农业部,责无旁贷地成为种业改革进程最直接的引领者和最有力的推动者。

  党的十八大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振奋着民族种业人的心,也启迪着种业人去思索:种业的深化改革之路该怎么走?“深化种业体制改革,要解决种业创新与农业生产‘两张皮’的问题,突出良种培育这一核心任务,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营造种业发展良好市场环境。”农业部部长韩长赋针对产业痛点和发展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

  回望前路,种业改革从横亘在路上的第一块硬骨头发轫——确立种子企业的主体地位。但是,这个开端在当时却异常艰难。农业部种子管理局的同志至今还记得,“企业为主体”这个方向和理念一提出来就在业内激起了千层浪,特别是遭到了许多科研院所的强烈反对,甚至有专家联名上书。他们的理由听上去也很充分,长期以来,我国育种创新的主要力量都在科研院所,大多数的技术、资源、设备也都在科研院所,种子企业尚且没有力量担当大任,一旦出问题,将会对粮食安全带来大麻烦。

  深化种业改革,不仅要有敢于自我革命的决心,还要有勇于承担风险的担当,而且短期内可能要经历一个阵痛期。但改革者在问题导向的指引下,反复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路径和思路更加清晰了:建立市场机制是种业健康发展的前提,是解决创新与生产“两张皮”问题的钥匙,国外成熟市场的历史经验也证明了这一点。

  此刻,对改革者来说,与其说是考验改革智慧,倒不如说是检验历史担当,考量改革勇气更为准确。

  农业部门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坚韧承担起了历史赋予的责任与使命,紧接着,一系列以扶持企业创新发展为目标的政策措施出台,为成长中的民族种业企业开创了广阔的天地。

  为支持企业育种创新,国家种子工程、生物育种能力建设等专项先后投入近10亿元,引导企业构建商业化育种研发体系。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对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研发经营所得、资产重组等给予税收减免,农业发展银行加大对种子企业信贷支持力度,资本市场与种子企业结合更加紧密。今年,中国人民银行、农业部等6部门又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现代种业发展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从创新信贷产品、拓宽企业融资来源、完善配套体制机制等方面对现代种业发展给予金融扶持。

  2016年,财政部、农业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共同发起设立15亿元的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目前已经投入10多亿元,支持数十家企业育种创新和发展。另外,江苏、吉林、福建、浙江等地设立省级种业基金或商业化育种专项,扶持优势企业发展。

  针对制种基地和生产风险问题,财政支持的国家级制种大县奖励、制种保险试点等政策,逐步在甘肃、四川、海南三大国家级基地和58个制种大县(市)推开,中央财政已安排制种大县奖励资金9亿多元,杂交水稻、玉米和小麦繁制种保险试点达160万亩以上,显著增强了优势制种基地抗风险能力。

  扶持种子企业,科研院所是不是就像一些科学家所担忧的被“一刀切”,不准搞育种了?当然不是。恰恰相反,改革者接下来要思考的正是如何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让科研院所的资源“活”起来,这正是在改革中要啃的第二块硬骨头。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科技人员实行科研成果的权益激励,是激发创新活力的最有效手段。种业的权益比例改革试点工作是一项探索性工作,具有巨大含金量,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合力推进改革的最大公约数。”农业部副部长余欣荣要求。

  2016年,农业部、科技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选择在中国农科院作物科学研究所、蔬菜花卉研究所、中国水稻研究所以及中国农业大学玉米改良中心等4个单位,开展种业科研成果机构与科研人员权益改革试点。这次权益改革的核心意义在于“赋权、让利”,对科研人员在成果中所占的比例划出了最低线,对新品种权的权益比例不低于40%,对育种材料的比例不低于60%,大大高于当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不低于20%的规定。

  但问题又来了,科学家如果同时又担任党政职务能否获得权益?这与党纪党规是否相悖?为此,农业部创造性提出按照有无职务、有无单位资源调配权及其权力大小等因素,将科学家分成四类,对“智力”和“权力”进行分离,形成了“依岗定性、分类管理”的改革试点政策,让科研人员吃上“定心丸”,也真正推动了科研成果、人才向企业流动。今年7月,农业部、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又联合印发《关于扩大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把这项改革试点在全国范围推开。

  如果说前两项大的改革措施还只限于行业内,那么要啃的第三块硬骨头更是在社会各界引发广泛关注和一场胶着多时的较量,这就是品种审定制度改革。

  品种审定制度实施30多年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种业科技进步和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这一制度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头要满足日趋丰富、多样化的市场需求,对新品种适应市场消费和生产方式转变的要求更高;另一头面对农业生态条件的区域性、复杂性以及异常气候的多发态势,从确保粮食安全和维护农民利益的角度,对新品种的适应性、稳定性要求更高。由此产生了两种观点,以部分企业和专家为代表的改革激进派认为应该取消品种审定,一切交给市场;另一部分稳健派认为基于种业发展现状和育种研发水平,目前品种审定还不宜取消,但要加大改革力度。特别是在全国人大修订《种子法》期间,两种观点交锋尤为激烈。种子法修订草案在网上公开征集的8000多条意见中,绝大多数都涉及品种审定制度改革问题。

  全国人大在审议品种审定制度时强调,一定要考虑现实国情、农情和种业发展阶段。2016年11月4日,修订后的《种子法》表决通过,品种审定制度被保留。“品种审定制度总体看还是一个合理的制度,在现阶段是不能取消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刘振伟说。

  审定制度虽被保留,但改革者更清醒地认识到必须对这一制度本身进行一场大刀阔斧的改革。2016年国务院8号文件就提出面向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开辟品种审定“绿色通道”,2016年农业部正式开通杂交水稻和玉米品种审定“绿色通道”,并对品种审定标准进行优化调整。新《种子法》不仅将审定作物范围由28种减少到5种,同时将“绿色通道”由“两杂”作物扩展到主要农作物,由国家级拓展到省级,简化了程序,并将同一生态区引种由审批改为备案;同时新的品种审定办法又新增联合体试验渠道,大幅度提升了品种试验能力。据了解,2016年仅国家级品种审定“绿色通道”就有50家企业2200多个品种参试,同时组建的品种试验联合体达到98个、参试品种1400多个。“绿色通道”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将原有品种审定制度打开一个突破口,解决了之前屡被诟病的试验容量不足问题,极大地促进了企业自主创新。

  进入攻坚期、深水区的改革难上加难,最迫切的问题往往也是“最硬的骨头”,涉及的是比“触动灵魂还难”的利益博弈。凝聚企业为主体的改革共识、探索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路径、改革完善品种审定制度……5年来,在农业部有力推动下,民族种业改革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和毅力,啃下了一块又一块硬骨头。一旦制约发展的体制改了,效率与效益便以几何级数喷涌,这份“多出来”的创新活力,正是人们津津乐道的改革红利、制度硕果。

  一系列改革举措给种业带来了哪些看得见摸得着的红利,企业内在核心动力和外在发展环境有何变化?种业的明天会是怎样的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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