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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兽药残留问题突出 食药监总局将与农业部联合执法

时间:2017-01-06 11:33:17   作者:农业信息网   来源:www.tuziyangzhi.com   阅读:16   评论:0
内容摘要:  2月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在2016年度首场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从食品抽检结果来看,农兽药残留问题依然突出,农兽药残留不符合标准占不合格样品的3.8%,主要是检出“瘦肉精”、孔雀石绿、三氯杀螨醇等禁限用兽药和农药。  滕佳材表示,农兽药残留不符合标准主要与种养殖环节和储运环...

 

  2月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在2016年度首场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从食品抽检结果来看,农兽药残留问题依然突出,农兽药残留不符合标准占不合格样品的3.8%,主要是检出“瘦肉精”、孔雀石绿、三氯杀螨醇等禁限用兽药和农药。

  滕佳材表示,农兽药残留不符合标准主要与种养殖环节和储运环节违法违规使用有关。在抽检样品中,主要检出“瘦肉精”、硝基呋喃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恩诺沙星和氧乐果等禁限用药物。

  对于农兽药残留问题监管,食药监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二司副司长崔恩学介绍,总局进一步加强了与农业部的合作,同时,把食用农产品的抽检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在市县一级的抽检结果中主要突出对农兽药残留问题的监管,从工作安排上着重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通过技术监督手段加大抽检力度,用数据说话。进一步突出果蔬、畜禽、水产品、粮食作物的抽检工作,禁限用药物以及容易超标的项目也是监督的重点。

  第二,落实食品安全法规定,突出主体责任。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需要社会共治,企业主体也需承担自身责任,比如准入的把关、规章制度巡查,以及配合监管部门开展违规情况报告。总局的重点工作就是要督促、引导和规范,让企业主体承担相应法律规定的责任。

  第三,综合治理。监管部门、企业主体、新闻媒体、消费者个人各自履行好职责,总局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依法监管,对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此外,食药监总局还将和农业部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监管的研判沟通,理顺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的合作机制。按照两个部门的职责做好食用农产品的责任认定,针对在源头、运输、销售等环节产生的农产品安全问题,农业部和食药监总局将开展联合执法,在监管方面相互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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