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出台畜禽养殖散户“一县一策”整治工作方案,要求6月30日前完成所有存栏50头以下生猪养殖散户和其它畜禽养殖散户整治工作。截至6月6日,全县已关停生猪散养户19户,其中安文镇已全面完成生猪散养户关停工作。
根据整治工作方案,我县将全面关停存栏生猪3-49头(1头母猪按5头计算)的散养户。
适度保留存栏1-2头(不含母猪)的生猪散养户。采用截污纳管、储液池收集还田、垫草垫料还田或通过其它方式处理,确保对周边环境无污染,并与乡镇签订不污染环境承诺书的,予以保留,否则一律关停。
严格管控生猪屠工点与贩猪点。原则上生猪屠工点控制在存栏10头以内,贩猪点控制在存栏20头仔猪以内,同时配备必要的污水治理设施,不污染村居周边环境,并与乡镇签订不污染环境承诺书的,暂时保留;否则一律关停。
科学规范水禽及其它畜类养殖。存栏鸭、鹅等水禽1500羽以下的,采用“稻鸭共生”等生态循环模式养殖,严禁在河道放养;存栏1500羽以上的,则采取污水纳管、生态消纳、网上养殖等模式,实施水禽旱养;鸡、羊、牛等其它养殖散户鼓励推行“四园一林”放养,同时要求配有相应治污设施,一律不得影响周边村居环境和河道环境,并与乡镇签订不污染环境承诺书,否则一律予以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