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好玉米购销工作、保障国家玉米收储制度改革政策顺利实施,黑龙江省政府10月25日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我省玉米购销工作的通知》,要求抓住“销售”和“价格”两个关键环节,综合施策玉米市场化收购,引导农民摆脱政策性收储依赖,确保农民手中玉米按市场合理价格如期售出,坚决防止发生大范围农民“卖粮难”。
据介绍,2016年黑龙江省玉米总产预计在900亿斤左右。随着新季玉米的陆续上市,在“市场化收购”加“补贴”的新机制下,玉米产粮第一大省黑龙江面临巨大购销压力。
《通知》强调,要立即行动,切实加强有关“市场化购销+补贴”改革新机制及市场形势的宣传引导,让省内各级政府和农民对市场变化和国家政策内容早了解、早知道,做到种植农户家喻户晓。各级政府要自觉行动,加强形势研判,密切跟踪市场变化,定期发布粮食收购进展、进口和期现货价格等信息,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引导农民认清市场形势和国家政策意图,不要观望,放弃幻想,摆脱保底收购政策路径依赖,主动进入市场。
组织农业、粮食等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等方面的力量,全面加强对农民储粮的技术服务、烘干的设施服务和新型经营主体的销售服务,指导农民储好粮卖好价,开展为农民代烘、代储服务,协调收储、购销、加工企业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对接,提前预约收购粮源,疏通销售渠道。引导农民错峰、有序售粮,缓解收购压力。
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强化引导多元市场主体积极入市开展玉米购销,落实省政府对规模以上符合条件的玉米深加工企业补贴政策,鼓励玉米加工和饲料、养殖等用粮企业扩大玉米加工转化数量,加强与销区的粮食产销合作,确保有人收粮。
金融部门要加强与人民银行、银监局的协调配合,指导政策性银行和商业性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玉米收购信贷业务,保障企业有钱收粮。
加快推进新建仓储设施建设,力争新粮收购投入使用;充分利用社会仓容,挖掘当地仓容潜力,扩大收储能力;有效仓容不足的地区,要及早安排搭建部分简易储粮设施,缓解仓容不足的矛盾;督促企业积极配合做好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增加新粮收储能力,确保有仓收粮。
建立由省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副省长直接牵头负责,省粮食局等多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秋粮购销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实行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协调和解决秋粮收购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问责。